“无理由退货”遭拒,只因忽视了关键一步

“无理由退货”遭拒,只因忽视了关键一步

魏肖年 2024-11-10 未命名 80 次浏览 0个评论

“无理由退货”遭拒,只因忽视了关键一步

标题: “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关键在于留痕存证,确保消费者权益

内容

退货流程的便捷性不仅影响着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更关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商家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的衡量标准。然而,消费者须明确,“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其背后隐藏着一定的规则与约束。

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七天无理由退货”而引发的纠纷。消费者小吴因购买的音响不符合预期而申请退货,但由于退货商品存在瑕疵,不仅被卖家拒绝,甚至在法院审理阶段,其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事件的起因是小吴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音响,试用后发现音质不如意,便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申请退货。卖家在同意退货的同时,特别提醒小吴要保证商品外包装盒完好、配件齐全、机器无划痕磨损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小吴在寄回商品后,却遭到了卖家的拒签,理由是商品存在瑕疵。

由于退货申请被平台驳回,小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在综合考量了订单详情、交易快照、交易流水、双方聊天记录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后,认定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已充分尽到告知与检验的义务,且小吴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商品在寄出时处于完好状态,因此驳回了其退货退款的请求。

二审法院同样认为,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应确保商品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同时,法官提醒消费者,应主动留存证据,如拍摄商品照片或视频,记录商品的原始状态,并注意在退货过程中保护商品免受损害,保留退货时的物流单据。这些行为不仅有助于顺利完成退货流程,更能在发生争议时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再次强调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重要性,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除了遵守相关规则,还需注意留痕存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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