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广州83岁老妇毒杀46岁亲儿子,法院判了缓刑:她是出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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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文宜 2024-11-19 百科资讯 516 次浏览 0个评论


2017年5月4日,83岁的黄若兰,让自己46岁的小儿子黎林喝下一碗蜂蜜水(母子均系化名)。五分钟后,儿子闭上眼睛,在母亲的怀抱中酣然入睡。

母亲黄若兰从怀里掏出一条长丝巾,慢慢围住他的脖子,一点一点地勒紧,同时,黄若兰把脸紧紧地贴在黎林的脸上,她肆意流淌的眼泪,也沾满了儿子头下的枕巾。

黎林没有任何挣扎,很快就陷入了永久地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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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越秀区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将黄若兰逮捕。

2017年10月26日下午,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明确指出:“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被告人黄若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听完宣判,旁听席上的观众纷纷从唏嘘不已中回过神来,四下响起了一阵掌声,人们感慨着说老太太是个“好母亲”、“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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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老太太年龄大了可以法外施恩,减轻刑罚,这并不违背法治精神。

但是,老太太毕竟犯了谋杀大罪,为什么还会得到群众高度评价,说她是“好人”?

再说了,古人云“虎毒不食子”,作为一个母亲,亲手害死自己的儿子,怎么说也愧对母亲这个神圣称号,群众为什么说她是“好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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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若兰,1934年出生,18岁时到广州一家无线电厂上班。

20岁那年,黄若兰跟青梅竹马的小伙子、也在无线电厂上班的黎达相恋,走入婚姻殿堂。

1957年,他们的爱情结晶、大儿子黎明呱呱坠地,让这个家更加温馨,充满欢声笑语。

夫妻都是国营企业的职工,结婚之后又生了个大胖小子,两口子感情又那么好,这样的家庭确实幸福,让左邻右舍都非常羡慕。

1970年,黄若兰夫妇听人议论说国家以后要开展计划生育,就产生了要第二胎的想法。当时黄若兰已经36岁,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已经算是大龄产妇,对母婴都比较危险。黄若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考虑,如果这时候不生,以后就更没有机会了。

夫妻俩还是做出了决定,再要一个。

1971年5月,他们的第二个孩子黎林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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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因此,亲朋好友都为黄若兰夫妇第二个孩子的降生感到庆幸,说他们夫妻有福分。

孩子生下来体重9斤,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很健康。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追求家财万贯,也不期盼孩子长大能光宗耀祖,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孩子健健康康地长大,就已经很知足了。

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笑容写在了黄若兰夫妇的脸上。

天有不测风云,对生活没有过分奢求的黄若兰夫妇,幸运之神却对他们冷冷地关上了大门。

黄若兰夫妇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儿子多少有些与众不同,跟儿子一起出生的宝宝一岁就会走路了,他们的宝贝这时候还不会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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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岁半,孩子还不会走路,夫妻俩着急了,就抱着孩子到医院就诊。

医生说,婴儿体质因人而异,走路有迟有早,两岁走路也不鲜见。可是直到孩子三岁,小家伙还不会独自走路,离开父母的搀扶就会摔跤。

不仅如此,小儿子嘴也非常“笨”,两岁了还不会喊爸爸妈妈。

这让黄若兰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婆婆不明就里,一直嘟嘟哝哝,在亲朋好友面前指责儿媳妇对孩子照顾不周,黄若兰也非常苦恼,反复检讨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

丈夫对母亲的说法表示异议:你儿媳又不是第一胎,大儿子聪明健康,她又怎么能不会照顾孩子?这不是她的错。

来自丈夫的安慰丝毫不能减轻妻子的心理负担,黄若兰心急如焚。

亲友们都安慰他们说,孩子大了肯定会好些的,你们又不是近亲结婚,孩子怎么能有问题呢?

夫妻俩一想也是,也许随着时间推移,儿子的状况会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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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年,这对善良的夫妻不得不再度面对失望,黎林一直到四岁半才能独立走路,但走一步摔一跤,摔得父母都心疼。

相比运动能力,小黎林的语言能力更差,依旧连爸爸妈妈都不能喊。

夫妻俩这才慌了神,开始到各大医院就诊。

有人说,这夫妻俩的心也太大了,早就该给孩子看看病。其实也不能全怪他们,那个年代夫妻的科学育儿知识都比较贫乏,谁也不比谁强到哪里去。

到了医院不久,检查结果出来了,黎林的大脑发育不良,患有唐氏综合征。

唐氏综合征是由染色体异常而导致的疾病,有明显的智能落后、特殊面容、生长发育障碍和多发畸形。

其外部特征为:婴儿面部扁平,眼睛狭长,鼻梁较宽, 头颈后部扁平。智力迟钝,身体发育缓慢。

大家熟悉的舟舟就是一个唐氏儿,最近被普遍吐槽的某动画电影的面目造型,也被认为与唐氏儿特征很接近。

很多唐氏的婴儿可能同时患有先天性的心脏及其它器官的缺陷。男性唐氏的婴儿即便长大至青春期,也不会有生育能力。

唐氏综合症目前无有效的治疗手段,医院排查出来之后,通常会建议孕妇提前终止妊娠。

在七十年代,我国诊疗设备相对落后,不能在胎儿早期检查出来,类似的悲剧,无法避免。

了解到这个疾病的严重性之后,夫妻俩心情无比沉重,但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处求医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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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江湖医生和骗子,那就是抓住他们的心理,声称自己能治疗此病。所以,黄若兰夫妇花了很多冤枉钱,孩子的症状没有丝毫改善。

亲友们都劝说夫妻俩趁着自己年轻,再要一胎。可是黄若兰已经成为大龄产妇,如果再生孩子时有了意外,谁来照顾小黎林?即使能顺利生下孩子,黄若兰的精力也会分散,不能专心致志照顾小黎林。

为了不让小儿子受委屈,他们放弃了要三胎的打算。

患上唐氏综合征的孩子,不光是语言和行动障碍,而且智力低下,一般来说只有4岁孩子的智力,再也不会有丝毫进展。

更为可怕的是,这样的孩子生活往往很难自理,生存能力很差。

这意味着,一旦没有了离开父母的照顾,孩子想活下来都是问题。

对病情了解越多,夫妻的痛苦就越深,越爱孩子,对未来就越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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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医生的点拨,黄若兰想开了。

医生说,全中国唐氏儿的发病率是四百分之一(现在是八百分之一),像你这样的家庭有千千万万,应该坦然接受现实,让孩子生活得好一点才是正理。

黄若兰虽然谈不上是豁然开朗,至少也不再一味纠结,悲观失望,她想,既然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在他有限的生命中,对孩子多点关爱,让他少受点委屈。

所以她开始用心做自己,珍惜与孩子相处的每分每秒。

为了避免有朝一日自己不在了,让儿子能独立生存下去,她在照料孩子的同时,同时注意开发儿子的智力,培养孩子的行动能力,锻炼他的体魄,想让他慢慢学会照顾自己。

她一下班就不顾劳累跟孩子先打招呼,哪怕孩子听不懂,做家务的时候,再忙她也会抽时间与儿子聊天。哪怕是在厂里受了委屈,心情不好,进家门之前也要抹去眼泪,给孩子一个笑脸。

黄若兰为什么不辞去工作,在家一心一意照料孩子?维持一个家庭需要足够的收入,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不需要钱!

为了照顾好孩子,她专门花钱雇了一个保姆,在那个年代,只有干部家庭才请得起保姆。

她笑着对儿子说:“你享受的是地主家少爷的待遇。”

听了母亲的话,儿子似懂非懂地笑了,看到儿子的笑,黄若兰的疲惫也就烟消云散。

随着时间的推移,黎林也在慢慢长大,虽然智力不增长,但是骨骼和肌肉发育没有停止,越来越胖。如此一来,照顾孩子也需要更多的体力,一般保姆拿不下这项艰苦的工作,一连换了几个保姆,都是没待多久便提出辞职。

无奈之下,黄若兰只好三番五次跟领导申请,在44岁那年,就办了退休手续。

一提到“退休”二字,黄若兰心里就一揪。之前觉得自己还年轻,没想到自己也进入退休之列,一晃,人就老了。

人有旦夕祸福,随着年纪的慢慢增长,谁也不敢保,自己能活到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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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想,危机感油然而生,她开始争分夺秒地“培训”孩子。用她自己的话说,每天24小时,除了做饭和睡觉,没有一秒钟不是在进行“早期教育”。

功夫不负有心人,黎林13岁生日那天,黄若兰给孩子买了蛋糕,儿子终于从嘴里挤出三个字:“我想吃。”

听到之后,黄若兰泪流满面。在她看来,这三个字分明是天籁之音。

不久后,黎林在搀扶下,又迈出了人生第一步。紧接着,儿子还会用手拿东西了。

这让长期生活在阴霾里的黄若兰,看到了一线希望。

转眼之间,黎林已经过了25个生日,成为一个大小伙子。跟他同龄的孩子都已经娶妻生子,而自己的孩子还是孑然一身。

这时候的黄若兰也已经年过花甲,走路喘气,腰酸背痛,身体状态一天不如一天。

她知道自己注定不能陪孩子走到生命尽头,自己走后,肯定对他放心不下。

黄若兰决心给黎林找个人生伴侣,好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

黄若兰是双职工,这些年省吃俭用也攒了一些钱。她开始到处奔走,央求自己的知己故交,同学亲友,甚至跑到婚介所,为小儿子找对象。

但是半年下来,还是没有结果。黄若兰终于明白,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

听说父母都是捧着铁饭碗的城里人,动心的姑娘也有,但是当她们看到黎林的样子,气得扭头就走。有个姑娘甚至大骂媒人,说她没有长眼、故意坑人。

实事求是地说,只要不是残疾,谁愿意嫁这样一个男人?

黄若兰也知道,那些身体残疾的姑娘,往往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还能照顾“丈夫”?

黄若兰老家有个乡干部的女儿精神不正常,乡干部给男方找了个体面的工作,才将女儿嫁了出去。而黄若兰夫妇显然没有这样的能力,给儿子娶妻显然是南柯一梦。

在挫折面前,黄若兰终于清醒,她不再异想天开,终于放弃了为儿子娶妻的想法。

既然此路不通,那就只剩下一条路,自己陪伴儿子,到生命的最后。

时间一久,她的心情更加沉重,旧日的担忧重新浮上心头。因为自己比儿子大了37岁,肯定要走在儿子前头,自己走了,儿子怎么办?

就在黄若兰忧心忡忡的时候,2003年,32岁的黎林一觉醒来突然神志不清,无法起床,只能躺在床上,身体状况和智力仿佛一下子倒退到了儿时。

众所周知,长期卧床的人,最怕的就是褥疮,一旦这样,就快到了生命终点。

避免褥疮的唯一办法,就是频繁翻身,每隔一个半小时就翻一次身,睡觉也不能间断。如此计算,每天黄若兰要给儿子翻身至少十几次。这对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来说,是多么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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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经进入21世纪,养老院被福利院遍地都是,只要有钱就能送去,黄若兰为什么不把儿子送到那里?
其实亲戚朋友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也不止一次地劝说,希望黄若兰这样做,黄若兰也曾动过心,但是当她将儿子送到福利院门口的时候,却突然变了卦,她不忍心。

伺候病人是个良心营生,自己是母亲,当然会永远不厌其烦,儿子到了福利院,谁会像自己这般呵护他?他的每一个晚上,肯定都无法入睡,备受折磨。

与其这样,还不如把他留在身边。除了自己,别人谁都不可能有那个耐心,送他去福利院,恐怕不过多久就“交代”了。

黄若兰力排众议,又把孩子推到了家里。

有人问,黄若兰的丈夫不是可以帮助妻子吗?

丈夫罹患脑溢血,早已在十年前就撒手人寰,照料孩子的重任,全落在黄若兰孱弱的肩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各种疾病也接踵而来,糖尿病、肺气肿、高血压,心动过速等毛病先后找上门。

在此情况下,她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

不仅老眼昏花,走路看不清东西,还经常碰壁,而且双腿颤颤巍巍,胳膊也没有了力气,扫一下地都会累得气喘吁吁。

她好像听到了上天的呼唤,觉得自己已经去日无多。

在此情况下,那个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再一次摆到面前:

我走了 ,他怎么办?

我走了 ,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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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肌肉慢慢萎缩,躺在床上的黎林整天都要痛苦呻吟,不停地喊“妈”。每一声都像刀子一样,扎在她的心上,刺激着她脆弱的神经。

更可怕的是,大概是因为疼痛难忍,儿子开始有意无意地“绝食”,喂饭也不知道张开嘴巴。

黄若兰见状彻底绝望,她的泪水都已经流干了。长此以往,儿子身体也撑不了多久。这样一想,她的手也变得无力,失手将碗落在了地上,摔了个粉碎。

收拾碎片的时候,她又看到了茶几下方的一瓶药,那个念头如杂草般滋长,已经在她心里愈发坚定。

药已经放了有一段时间了,那是一瓶安眠药,是自己过去以睡不着为借口,让医生给自己开下,一次次积攒下的。

她积攒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儿子能够有一天“幸福”地离开,结束一切苦难。

曾经无数次拿起药瓶,她却总是下不了决心,总觉得还可以再等等,再多尽一份心力,再让他多感受一些母爱。

这次她终于拿定了主意,再不这样,怕是来不及了。

当老太太倒出药片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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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儿子走了,自己也扛不住,也跟着走了,会不会连累到他人?会不会有人说是家庭成员为了争夺遗产而害了小儿子?

老太太冷静地写下一封遗书,大意是说:我儿子是唐氏病患者,现在病情恶化,生活不能自理,而作为母亲我也百病缠身,油尽灯枯,生命到了尽头。所以我决定结束他的生命,与他人无关。

2017年5月9日深夜,老太太用颤抖的双手,将药片倒在了杯子里,放入开水。端起杯子正要喂给儿子的时候,突然想到,药片会不会很苦,我儿能受得了吗?

她捏了一片放到嘴里,咀嚼了一下,发现并不太苦。尽管如此,她还是在杯子里加了点蜂蜜,调和了一下。

老太太用小勺给儿子喂下去之后,儿子瞪大了眼睛,似乎在问:“妈妈,这是什么,我咋从没有喝过?”

老太太怕孩子不喝,于是安慰说:“这是仙药,喝了就能走路了。”

黎林似乎听懂了母亲的话,非常顺从地喝了下去。

大约五分钟之后,黎林闭上眼睛,鼾声如雷。

见儿子沉沉酣睡,老太太这才用手帕捂住他的嘴,然后颤巍巍地从床底下拿出一条早已准备好的长丝巾,在儿子脖子上绕了一圈,开始用力勒。直到儿子停止呼吸。

这时候的她,脸上已经分不出是汗是泪,这一勒,似乎用尽了她毕生的气力。

第二天早上,老太太在大儿子的陪伴下到派出所自首。

在陈述杀人动机的时候,老太太说了一句话,令参加审讯的人几乎泪奔:

我死了,小儿子咋办?谁能像我这样去照顾他?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黄若兰还是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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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是有其人性化的一面,要考虑犯罪情节。

当年7月,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陈述了自己的意见:

因爱杀子,和恶性暴力犯罪,有明显区别。

“考虑到黄若兰的犯罪动机,和对社会不具备危害性,建议给黄若兰判处缓刑。”

街道上的160户街坊们也联名给法院写信,说老太太实是天下最好的母亲,希望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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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到被告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诚恳。且犯罪时年满75周岁(已经83岁了),同时得到被害人家属(其长子)谅解等情节,给予从宽处罚:

“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其悲可悯,其情可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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