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出轨第三者的法律惩处
《民法典》相关规定与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重婚
- 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
-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法院会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会优先照顾女方。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的区别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主要体现在:
- 性质不同: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基于物权上的共有关系,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则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围。
- 主体不同: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为夫妻双方,不涉及第三人。而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中,可能涉及夫妻一方及与其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
- 诉讼时效不同: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离婚之诉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虽然法律对婚姻过错方有所惩处,但出轨方是否能得到法律上的处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转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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